关于2019年福田区支持建筑装饰设计行业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装饰设计行业发展若干措施》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福田区支持建筑装饰设计行业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工商注册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设计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2.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业资金不予支持:
1.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两年的。
2.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中有严重违约行为或违反本细则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3.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税务申报或有偷逃税等不良记录的。
4.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二、支持项目
重要大赛及论坛等支持 支持建筑装饰设计企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举办经区政府认可的行业权威性大赛、论坛等重要文化活动,以活动的奖金、场租、宣传费用和专家、嘉宾的交通、食宿、酬金等为主要支持范围,最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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